2018-01-07 10: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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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赛宗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奉节县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发展群众足球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掀起全民健身热潮,引导居民参与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足球运动氛围。
第二条 联赛名称:奉节县“三峡之巅”杯第四届业余足球联赛
第三条 主办单位:奉节县体育局
奉节县教委
共青团奉节县委
第四条 承办单位:奉节县足球协会
第五条 协办单位:重庆赤甲集团
第六条 推广单位:奉节县夔都广告有限公司
第二章 赛制及日程安排
第七条 比赛赛制:7人制足球比赛。
第八条 比赛场地:比赛场地设在奉节县,在符合7人制比赛要求的人工草坪进行。
第九条 比赛时间:全场比赛7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场进行,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第十条 日程安排
一、下发通知,选拔队员,统一队服,提交报名表等报名资料;
二、报名截止,完成球队、球员资格认证;
三、召开联席会,交纳报名费、保证金,抽签;
四、公布赛程;
五、正式开赛(开幕式);
六、比赛结束,公布结果,颁奖。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参赛资格
一、参赛范围:奉节县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足球爱好者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本次比赛邀请渝东北区县参加。
二、参赛队伍: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等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组队参赛,乡镇以乡镇名义组队参赛。
三、参赛队员:必须年满16周岁(2001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且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及重大疾病,并出具乡镇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健康证明,办理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所有参赛球队和队员必须完全遵守和执行本次联赛所有有关章程、规定和办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参赛报名费、保证金。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填写《奉节县“三峡之巅”杯第四届业余足球联赛报名表》,将《报名表》发至QQ邮箱:2426621208@qq.com。
二、在线注册。为使比赛实现规范化、便捷化管理,本次比赛实行“注册制”。各参赛球队和队员均需下载“斑马邦”APP,进行在线注册(下载地址:扫描报名表下方二维码或百度搜索“斑马邦”)。球队和队员信息组委会以“斑马邦”APP注册信息为准(详细注册方式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注册细则
1.每队拥有独立队名,队名一经提交整个赛季不得修改。
2.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即为球队负责人)、教练1~2人、队医1人、运动员12~18人。领队、教练、队医可兼任队员,但总人数不得超过18人。
3.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出具乡镇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健康证明。
4.必须办理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组委会。
5.报名及注册时间:参赛球队在召开赛前联席会时,必须交齐所有资料(含:报名表1份,球队体检证明或健康证明原件1份,保险证明原件1份,参赛队员共同签字的意外伤害责任承诺书原件1份),赛前所有队员必须全部注册,逾期不予受理。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6.报名和注册时必须正确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军人证等证件号码)、球衣号码及所有“斑马邦”APP中带“*”号的信息等有关信息。报名一经提交整个赛季不得修改。
7.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比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或队伍参赛。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检录,一旦发现有不符要求球员参赛或赛后24小时内被投诉有不符要求球员参赛的,核实后均作违规处理,并判对方以3∶0获胜(如实际比分大于3∶0则按实际比分判对方获胜)。
8.每队交纳报名费300元,整个比赛阶段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三分之二以上队员为奉节县足球协会会员的球队及在校学生参赛球队免交报名费。
9.每队(含学生队伍及足协会员队伍)需交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规、违纪或无故缺席行为,赛后扣除红黄牌等罚款后立即退还。
10.参赛队伍报名经组委会审查合格并注册成功后,在本赛事推广及信息发布平台(具体地址见下文)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制发秩序册。
(二)其它事宜
1.每位参赛队员都必须签署《意外伤害责任承诺书》。各队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并不得追究比赛主办、承办、协办、推广单位的任何责任。
2.各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一律自理。
3.各参赛队必须认真阅读比赛章程,在同意遵守比赛章程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比赛。
4.未尽事宜由本次比赛组委会另行通知,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
5.活动联系人:周宇(奉节县足球协会秘书长),联系电话:18983535900,QQ:341419788,微信:darksun1001。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表经奉节县足球协会审定,并完成“班马邦”APP在线注册后的球队和队员,方具备参赛资格。
二、网上报名后,经组委会审定为正式参赛球员,方具备参赛资格。
三、每场比赛前确定上场运动员名单,注明姓名、号码、首发或替补等信息。上场前出示身份证原件,交裁判员审核。
第四章 竞赛办法
第十四条 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赛事阶段。整个联赛分为小组赛、分级赛两个阶段。
(一)小组赛阶段:
1.时间:2018年1月—2月
2.地点:7人制足球比赛场地
3.方式:
(1)20支队伍分A、B、C、D共4个小组,每个小组至少1支学生队伍,同一学校教师队伍不与本校学生队伍同组;
(2)其他参赛队伍抽签决定分组;
(3)小组赛实行组内单循环,按照比赛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积分排在前3名的球队进入甲级赛,后2名的球队进入乙级赛。
(二)分级赛阶段:
1.时间:2018年3月—5月
2.地点:7人制足球比赛场地
3.方式:
(1)分级赛甲级12支队伍,乙级8支队伍;
(2)两级赛均实行双循环淘汰赛制,参赛队伍按照组委会编排次序开展比赛;
(3)甲乙两级赛三四名和冠亚军决赛实行“一场定胜负”。
第十五条 竞赛办法
一、本次联赛以周末赛为主,具体比赛时间根据气候、场地等条件制定。
二、具体赛程见附件4,最终以“斑马邦”APP编排为准。排名赛、分级赛竞赛办法未尽事宜由联赛组委会确定。
第五章 名次决定和奖励
第十六条 名次决定
一、小组赛每队在规定比赛时间内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两队各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斑马邦”APP系统规则排序
二、分级赛按主客场比赛规定执行,三四名和冠亚军决赛实行“一场定胜负”。
第十七条 奖励
一、甲乙两级赛分别设冠亚季军各一名。
二、颁发证书、奖品及奖金。
三、本次联赛另设“最佳组织奖”“公平竞赛奖”“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最佳球员”等奖项。
第六章 规则与规定
第十八条 规则
本次联赛除比赛场地、比赛时间、换人名额及铲球限制外,一律参照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规定
一、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二、执行联赛组委会制定的联赛相关文件和根据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三、参赛队必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护袜,队长必须佩戴标准袖标上场比赛。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且必须与报名的名单相符合,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四、不得穿金属底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品等可能危及运动员身体健康与安全的物品。
五、本次联赛为业余足球比赛,参赛队员水平参差不齐,为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格限制铲球动作,下地放铲带球队员者一律黄牌警告,背后铲球者一律红牌判罚出场。
六、每队每场比赛换人名额5名,同场比赛换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上场,换人时必须先下后上,并在中线换人区进行,不遵循此原则者,裁判员可出示黄牌警告。
七、比赛使用标准5号足球,每场比赛至少备有2个足球,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自带球。
八、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九、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第二十条 延误比赛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或因参赛球队原因不能按时开赛的,视为延误比赛;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虽未超过规定时间,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样视为延误比赛。上述情形可根据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一、罚款100元;
二、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实际比分高于0∶3的以实际比分计);
三、扣1分;
四、组委会商定的其它处罚。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延误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10分钟)的,视为弃赛。弃赛处罚参照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二十一条 罢赛
参赛球队不参加比赛或擅自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10分钟)的,视为罢赛。对于罢赛的球队将被判定0∶3负于对方(实际比分高于0∶3的以实际比分计)外,并给予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纪律保证金
参加奉节县“三峡之巅”杯第四届业余足球联赛的运动队必须交纳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规违纪处罚,比赛结束后即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 红、黄牌
一、同一队员累计3张黄牌,则在第3张黄牌场次后顺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
二、同一名队员一场比赛受罚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
三、每得一张黄牌处罚金50元,每得一张红牌处罚金200元;如同一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因获得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的红牌,则按照红牌罚款。
四、一个赛季,同一名队员累计受罚2张红牌,该名队员将被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
第二十四条 处罚
在奉节县“三峡之巅”杯第四届业余足球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组委会参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处理。
一、运动员、工作人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参与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保留提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二、弄虚作假行为。单位(球队)、运动员、工作人员在执行联赛各项规定中,以各种非正当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运动员:罚款、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
(二)工作人员:罚款、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
(三)单位(球队):罚款、取消比赛资格以及其它处罚。
第七章 联赛管理
第二十五条 联赛组委会
一、奉节县“三峡之巅”杯第四届业余足球联赛组委会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授权成立,全面负责本次联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奉节县“三峡之巅”杯第四届业余足球联赛组委会由足球协会有关人员、各队负责人和相关会员等人员组成。
第二十六条 裁判员
一、比赛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每场比赛设裁判2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赛事推广及信息发布平台
一、奉节足协官方QQ群:436567994;
二、奉节足协微信公众号:fjxzqxh;
三、“斑马邦”APP;
四、中国奉节网诗城论坛——奉节足球活动专区。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由承办方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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