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2018年杭州市第37届西湖杯冠军联赛 竞赛规程

2018-08-24 15: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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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和谐足球  快乐足球  健康足球

二、主办单位:杭州市足球协会

承办单位:杭州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比赛日期、地点: 

2018年9月中下旬(逢双休日)。


四、竞赛资格

(一)凡杭州市足球协会管辖范围内的区县(市)级足协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的球队必须办理业余足球队参赛注册方可参加。

(二)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中国公民或常住在杭外国友人,其性质为业余运动员。

(三)参赛球员需在杭州市足协办理业余足球运动员报名注册。

(四)一名运动员只可参加当年的杭冠或杭超一项联赛,同时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五)入选浙江省参加全运会(竞技项目)代表队的球员及2018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及预备队、梯队的球队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2018年西湖杯赛事。参加2017-2018赛季的中国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以下简称“五超联赛”)的球队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非中国籍运动员属于外援,上场的外援人数限制为比赛每队限报2名,同时在场比赛的不得多于1人。


五、医疗和保险:

(一)各参赛俱乐部、球队的运动员必须具有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各俱乐部、球队领队负责把关。如无健康证明,运动员开赛前需签署健康免责声明书(见附1)。

(二)各参赛俱乐部、球队领队应负责办理运动员保险,同时参赛俱乐部、球队必须保证杭州市足球协会将免遭此类诉讼或承担责任。


六、参赛报名办法:

1、2017年第36届杭超第七、八名球队及2017年第36届杭冠3至6名球队(不足六支球队则按2017年杭冠名次顺延)作为种子队有优先报名权,不足队数可由新报名球队按其报名先后依次补充,报32支球队截止。报名不足32支球队,则按实际球队进行比赛。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医1名,运动员最多30人,其中常住在杭外国友人不得超过2人。

3、比赛使用绿茵岁月APP注册报名,球队报名成功后需在7天内交纳参赛会费、运动员注册会费和纪律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参赛会费1500元/队,运动员注册会费20元/人,纪律保证金5000元/队。运动员报名注册一旦办理不得随意增补更换,考虑到业余球员的特点,在2018年杭冠比赛开赛前十个工作日可进行球员替换注册,替换名额杭冠5名、更换增补费用100元/人。

4、赛前召开分组抽签和竞赛工作会议(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体育中心会议室),进一步端正赛风赛纪,各参赛球队签约赛风纪律保证书。

七、竞赛办法:

(一)共32支队伍参赛。

本次比赛分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2支球队分八个小组,2017年第36届杭超第七、八名球队和2017年第36届杭冠3至6名球队(不足六支球队则按2017年杭冠名次顺延)作为种子队入组,其余球队抽签入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球队,共16支球队进入淘汰赛。淘汰赛采取单败淘汰制,直至决出前八名。淘汰赛出现平局直接罚点球决胜负。

(二)比赛采用7人制,全场6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用5号球。比赛球队应提前30分钟到场。上下午第一场迟到15分钟作弃权论处,其余场次排定的时间迟到作弃权论处。

(三)各领队携带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运动员校对报名注册表照片合格方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之前确定7人上场队员名单及7人替补队员名单,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为5人。不在名单中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各队应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服装必须有号码,不得重号或0号,号码在本届比赛全程中不得更改,服装颜色统一,场上队长佩戴队长袖标。

(五)所有上场比赛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腿板,近视必须佩带运动眼镜。

(六)比赛用鞋:必须着平底、碎钉(TF)或短钉(AG)足球鞋参赛。

(七)凡遇炎热天气的场次,主裁判可允许双方运动员在上下半场15分钟左右用1分钟饮水时间。

(八)采用国际足联最新竞赛规则。


八、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一场得1分。

(二)比赛积分多的球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相互间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相互间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在小组全部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在小组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在小组全部比赛累计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7、在小组全部比赛累计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8、仍相等,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三)淘汰赛阶段,如双方60分钟内为平局,则直接罚点球决胜负(5+1),最终录取前8名,分别给予奖励。前三名授予冠亚季军奖杯。前8名奖励:冠军人民币6000元、第二名人民币5000元、第三名人民币4000元、第四名人民币3000元、第五名人民币2500元、第六名人民币2000元、第七名人民币1500元、第八名人民币1000元。

(四)冠亚军两支球队升至次年杭超联赛。

(五)比赛设最佳射手,授予金靴奖杯。(如有并列取球队名次靠前球队的射手,如并列的在同一球队则增加奖杯数)


九、竞赛纪律规定:

(一)参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对违犯竞赛纪律的队要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二)对比赛中被出示红、黄牌的处罚:一个球队中每张黄牌扣除保证金50元,每张红牌扣除保证金100元,红黄牌第二张开始翻倍扣除纪律保证金。

1、在同一次比赛中,运动员被出示红牌1次停赛1场;黄牌累计两次的处停赛1场。其中:

(1)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后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作累计;

(2)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2、第一阶段比赛,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但第一阶段未处罚的累计两张黄牌处停赛1场,应带入第二阶段。

(三)凡比赛打架、闹事者(队)作严肃处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同时罚没比赛纪律保证金5000元。比赛场次均作0:3负(如对方净胜球超过三个,则按实际净胜球计),未赛场次均判对方3:0胜,得0分。

(四)弃权或罢赛得0分,取消比赛资格,同时罚没比赛纪律保证金5000元,该队成绩不算,每场比赛以0:3负处理(如对方净胜球超过三个,则按实际净胜球计)。 

(五)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每一名运动员罚款1000元,并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

(六)各队对运动员资格问题投诉,必须向大会递交书面材料和投诉费50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则退还投诉费,由被诉队向大会交纳败诉费500元。

(七)凡一名运动员代表两支以上(含两支)队参赛,给予该运动员停赛两年(从当年起计)处罚,并给予有关队分别罚款2000元。

(八)业余球队交纳参赛注册会费后,如该队退出比赛,均作弃权论处,已交纳的会费和纪律保证金不得退还。

(九)比赛期间被扣罚纪律保证金的球队,余额不足5000元的,应在下一场(轮)比赛日之前将纪律保证金补足。违者不得继续比赛。


十、各参赛队必须与大会签订“赛风纪律保证书”见附2。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见附3。

十一、经费:

(一)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及赛事相关费用由执行单位负责解决。

(二)各运动队费用自理。

十二、各业余球队和运动员报名均通过杭州市足球协会网站办理注册、交纳会费和纪律保证金等手续。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领队会协商决定。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杭州市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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