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8 年6 月-11 月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区、县举行。 三、参加单位: 驻市、区、县属各足球协会、企事业单位、厂矿、大中专院 校、个体协会、业余足球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 四、报名方法: (一)每队领队1 名,教练1 名,队员30 名,医生1 名(队 员可兼教练员)。 (二)队员不可同时参加两个队比赛,否则取消两个队的比 赛资格。 (三)报名单于6 月5 日前报赣州市足球协会竞赛部,参加 本次联赛的球队必须在赣州市足协注册(绿茵岁月)备案,凡参 加比赛的球队需缴纳3000 元报名费(含场地费、裁判费)和2000 元纪律保证金(在比赛中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保证金,如报名 后不参加比赛则押金不退)。凡参加了2017 年赣州市甲(乙)级 足球联赛获甲级前11 名的球队和获乙级前3 名的球队注册后编 入甲级队比赛,甲级最后叁名球队和乙级4-12 名球队以及2018 年新报名球队注册后编入乙级队比赛。 (四)所有参赛队员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否则市足 协有权不让其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取单循环赛制。 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 分,平一场得1 分,负一场 得0 分。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 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甲乙级联赛实行升降级制度,甲级联赛排名后三 名俱乐部将被降入次年的乙级联赛,乙级联赛排名前三名俱 乐部将参加次年的甲级联赛。 六、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80 分钟(上下半场各40 分钟), 中场休息不超过10 分钟,比赛使用5 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 名,替补运动 员7 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队员红黄牌在整个联赛阶段都有效,若同一名运 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 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 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 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大会纪律执行机构如有追加处罚 除外); (六)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 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另 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七)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 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 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 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 须佩戴不少于6 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 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不得戴普通眼镜上场; 比赛服装 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七)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和对手。如出现打 架等不文明行文,除了没收纪律保证金外,对今后出现的打 架违纪问题的球队或个人将取消整个球队参加联赛的资格, 对个人将禁止参加足协的一切活动。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竞赛组 委会做出决定,并提前告知各参赛单位。 (九)运动员必须穿正式足球比赛鞋进行比赛。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持第二代身 份证参赛。 七、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该队运动员因伤病或 其他原因,场上不足7 名运动员,则按该场比赛该队阵容不 完整弃权,判对方3:0 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 则以当场终止时实际比分为准。一场比赛,如该队迟到15 分钟,判该队该场比赛弃权。弃权后判对方3:0 获胜。该队 出现两次弃权,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资格。市足协纪律委员 会将处以该队1000 元罚款,下场联赛开赛前一天必须到市 足协补齐保证金2000 元,否则不允许继续参加比赛,且按 弃权处理。 (二)罢赛:运动员、教练员和代表队应服从裁判员判 罚,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 拒绝出场,赛后拒绝签字(或领奖)等,超过5 分钟者(经 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 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 行处罚。 八、申诉与仲裁: (一)赣州市足协设置仲裁委员会,按仲裁条例执行。 (二)各队如对其他球队的运动员资格等情况有异议要 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正式成绩公告30 分钟内,向赣 州市足协仲裁委员会提交有本队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附 有证明材料。 (三)运动员如对裁判员判决不服,可以就裁判结果向 裁判长提出口头申诉,如果仍有异议,应在比赛成绩公告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材料。 (四)送交申诉材料时需交纳申诉费500 元,如申诉属 实,申诉费如数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五)超出上诉期限的申诉,待竞赛结束后调查处理。